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重要部署,深化产教融合和科教融合,引导中西部教育、科技与产业、人才协调发展,教育部支持建设安徽省高等研究院。安徽高等研究院由安徽省人民政府主办,作为服务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的机制性平台,下设合肥、淮北、阜阳、芜湖4个分院。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文件,为做好我校2024年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严格考核、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校企联合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计划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13人、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2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5人、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6人,其中非全日制限定招收项目企业生源。具体招生项目、招生专业、招生导师和招生计划等信息附后(附件1)。
三、招生方式
1.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采用“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招生方式;
2.我校非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
四、报考条件
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参照《安徽大学2024年全日制电子信息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公告》《安徽大学2024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二)》相关内容执行。
其中,非全日制考生须来源于所报项目企业,不接受其他来源考生报考。
五、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9:00-2024年6月13日9:00。
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选择“安徽大学2024年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通道”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报名考试费用:250元/人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考生报考材料、报名费均不退还。不缴费者不予考试。
六、资格审查及复试安排
6月13日后,由各招生单位组织学校和项目合作企业相关专家依据申请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复试日程安排通知考生。
各招生单位成立由招生单位和项目合作企业专家共同组成的专家组(专家组一般不少于7人,设组长1人,秘书1人,项目合作企业原则上均需安排专家参加),专家组对资格审核合格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由招生单位和项目合作企业共同确定。所有招生单位须在6月20日前完成复试并依据考核成绩排序报送推荐拟录取名单。
复试前,申请人须向所报考培养单位提交如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需考生本人签字、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盖章);
2.《安徽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或《安徽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打印,需考生本人签字、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盖章);
3.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6.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申请攻读安徽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打印);
7.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证明学术才能的材料及各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8.《安徽大学2024年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考生志愿信息表》(附件2);
9.报考非全日制专业考生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以及考生所在社保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七、培养模式
依托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招收和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标准学制,以项目为依托,以企业为载体,实施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开展工学交替培养和校企双导师制联合指导,坚持实践导向的培养要求和应用标准的学位授予条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安徽大学同类博士研究生一致。在确定招生录取时,高校、企业、导师、研究生四方须签署协议,明确各方的责、权、利。
八、保障政策
依托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招生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享受以下保障政策。
1.科研实践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除正常享受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和待遇外,按安徽高等研究院相关政策,每月由企业所在市政府给予一定标准科研实践补贴。
2.入企住宿条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入企开展科研实践期间,由项目来源企业免费提供住宿,原则上一人1间,在校学习期间,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统一标准申请住宿。
3.人才专项政策:享受安徽省专项支持政策,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经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全日制博士毕业就业时,不要求到合作企业定向就业,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企业优先录用。
九、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有关规定和学校解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