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初试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划定A类线基本要求,参加复试的总分标准为:
培养单位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总分标准 |
哲学系 |
0101 |
哲学 |
≥329 |
经济学院 |
0202 |
应用经济学 |
≥363 |
经济学院 |
0270 |
统计学 |
≥350 |
社会与政治学院 |
0303 |
社会学 |
≥33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359 |
高等教育所 |
0401 |
教育学 |
≥368 |
文学院 |
0501 |
中国语言文学 |
≥360 |
商学院 |
1202 |
工商管理 |
≥364 |
数学科学学院 |
0701 |
数学 |
≥297 |
化学化工学院 |
0703 |
化学 |
≥316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083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293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0809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283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081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286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0811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28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0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0835 |
软件工程 |
≥277 |
创新发展战略研究院 |
|
各学科 |
国家划定A类线基本要求 |
徽学与中国传统文化研究院 |
|
各学科 |
国家划定A类线基本要求 |
物质科学与信息技术研究院 |
|
各学科 |
国家划定A类线基本要求 |
其他培养单位 |
|
各学科 |
国家划定A类线基本要求 |
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初试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划定A类线基本要求,参加复试的总分标准为:
培养单位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总分标准 |
经济学院 |
025100 |
金融硕士 |
≥375 |
经济学院 |
025200 |
应用统计硕士 |
≥380 |
经济学院 |
025300 |
税务硕士 |
≥347 |
社会与政治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硕士 |
≥352 |
文学院 |
045300 |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
≥342 |
商学院 |
125300 |
会计硕士 |
≥214 |
商学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硕士 |
≥187 |
管理学院 |
125500 |
图书情报硕士 |
≥216 |
管理学院 |
125200 |
公共管理硕士 |
≥190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321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085209 |
集成电路工程 |
≥290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085210 |
控制工程 |
≥28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33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085212 |
软件工程 |
≥329 |
其他各培养单位 |
|
各专业学位 |
国家划定A类线基本要求 |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总成绩在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下20分以内,单科成绩在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下5分以内。
四、达到以上复试标准的一志愿考生按我校复试日程来校参加复试,不再另发复试通知。
安徽大学研招办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