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接收(录取)推免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
二、接收(录取)程序
(一)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包含各种类型已具有我校推荐免试资格且拟在我校继续攻读硕士的推免生,如各种类型创新班、实验班、本硕连读班、研究生支教团等的推免生)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志愿并准时参加各学院复试。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录取)一定数量的推免生。
(二)对填报我校志愿的推免生,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推免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逾期我校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已接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准时参加各学院复试(具体时间请咨询各学院)。
推免生参加各学院复试时应准备如下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本科成绩单(加盖本科学校院系或教务部门公章);能证明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相关材料。
复试内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 60分及以上为合格。
请各学院按时完成推免生复试工作,并将拟接收(拟录取)推免生汇总表报至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对拟接收(拟录取)的推免生,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推免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我校将取消待录取资格。
联系电话:0551-65786436;联系人员:姚辰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