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 200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到与入学资格审查时间:4月20日上午8:00—12:00。
参加复试人员凭复试通知到研究生处报到。
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入学考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 :历届生须持有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持学生证、学校教务处出示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2、同等学力加试二门专业课地点和时间
地点:新教学楼1404;
时间: 4月20日下午14∶30--17∶30;18∶30--21∶30
3、复试地点与时间
(1)时间:4月21日上午8∶30--11∶00
地点:新教学楼2101、2102、2103、2104;
笔试含英语听力,耳机自备。
( 2)面试时间:4月21日下午14∶30--18∶00
4月22日上午8∶30--12∶00
4月22日下午14∶30--18∶00
面试地点:各院 (系)确定后报研究生处
4、体检时间
2007年4月22日上午在校医院体检。体检表由考生持复试通知和一寸照片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体检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
注:本通知适应于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到我校的考生。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OO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