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采用网络远程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原则上为2020年6月20至6月22日,具体由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详见所报考学院近期公布的录取实施细则。
一、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硕士学位证书)。
2.《安徽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
3.网报时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政治审查表。
5.专家的推荐信,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报考“思政工作骨干专项”的要求副高或相当职称即可)以上职称填写。
6.主要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材料,提交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会决议等。具体以报考学院要求为准。
7.报考“思政工作骨干专项”者需提供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委)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报考资格审查表。考生属专职辅导员的需要另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
8.其它招生学院要求的材料。
特别提醒:
(1)上述材料在考生录取后或入学时需提交原件,具体以报考学院要求为准,请考生注意保管。
(2)所有参加公开招考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发放准考证。
(3)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考试
1.准考证。可下载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9:00—6月21日18:00。审核合格的考生登录“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版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试期间,我校将使用考生在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中提交的联系电话联系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如有更换或填报错误,请准备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以及手签书面申请扫描件联系报考院系修改。
3.请考生严格按照考试要求调试好设备与网络,具体复试平台和要求由招生学院决定,详见所报考学院录取实施细则。如因考生个人主观、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考试中断的,将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考场规则详见附件2。
三、体检安排
因疫情防控需要,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在秋季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由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诚信考试要求
考生要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安徽师范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录取工作办法
1.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
我校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具体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见所报考学院录取实施细则。
2.录取要求
(1)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拟录取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内考生须将协议提交录取院系,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协议者不予录取。
(2)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我校将严格执行各项研究生招生政策和纪律,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待咨询电话:0553-5910126。
学校纪委接待投诉电话:0553-5910018。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监察处:0551-63609561。
七、本方案适用于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考生。如有变化,以研究生院解释和通知为准。
附件1: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考场规则
安徽师范大学研招办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