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及《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硕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和达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成员:
组 长:胡 靖
副组长:沈正赋
成 员:刘 刚 吴 杰 宋 静 马 梅
秘 书:王玉洁 王艳红
二、复试原则
复试名单按达线生源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
三、调剂原则
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拟接受调剂生,在满足国家和学校有关调剂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调剂生统考科目要相同。
2、调剂生自命题科目及专业要相同或相近。
四、复试内容
1、心理健康测试,由考生个人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自行完成测试。
2、由学校统一组织外语测试(非英语专业),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
3. 由学院组织的专业考核,包括专业笔试和面试(或实践环节)的考核。
五、复试办法
复试应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测试、诚信评判、外语测试(非外语专业)、专业考核等方面。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复试领导小组应安排专人认真审查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的鉴定意见及人事档案材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合格、不合格记录。
2、外语测试(非外语专业)由研究生学院和外国语学院根据国家、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执行,满分20分,得分低于1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考核由笔试与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着重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
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50分,外国语水平测试20分,面试30分。考生必须参加全部项目的考核,否则不予录取。
5、各学位点在复试过程中须做好复试记录,给出复试评语,明确录取意见,并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六、成绩计算:
1、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60%+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40%
2、第二志愿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40%+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60%
七、录取办法
1、学院对拟录取考生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2、拟录取名单的确定要经复试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学院复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审批。
3、对初试成绩合格、复试后不予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小组要写出书面意见,经学院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学院。
八、复试安排
1、专业复试(笔试)(全体考生参加)
时间:2013年4月15日(星期一)上午8:00
地点:传媒学院行政楼五楼。
2、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全体考生参加)
时间:2013年4月16日(星期二)上午8:00
地点:传媒学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五楼会议室。
九、复试录取要求
1、认真组织,坚持原则,公正公平,增加透明度,不能走过场。
2、严守纪律,要求所有参加复试人员谨言慎行,不要因复试而引起诉讼。
3、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是硕士生导师。不得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不得暗示考生如何答题,对考生成绩的评定及评语情况也不准泄露。
4、每个学科点原则上应指定1名复试秘书,要求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并留存,以备复查。
5、实行差额复试的专业要召开一次参加复试的全体导师会议,务必做到透明、公正。
传媒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组
二O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