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事项
(一)复试名单(附件一)(含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
(二)注意事项
1.采用差额复试,比例为1:1.5(含末尾平行分),四舍五入。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型学位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原则,依总成绩排名,录满为止;未录取的考生,根据个人志愿(以签订协议为准)可依已取得的复试成绩,参与我院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录取。
3.考生尽快查看研究生学院网页已发布的《2013年硕士复试工作通知》(附件二),所有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于4月12日来校报到,接受资格审查。
二、接受专业学位调剂复试事项
(一)调剂对象
未取得我院学术型学位复试资格且国家线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
(二)调剂原则
1.学术型学位各专业原则上不接受调剂。
2.全日制专业学位有条件接受调剂: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考生;
(2)我院应届毕业生报考外校的考生;
(3)报考与我校同一层次学校且与我院接受调剂专业相近的考生;
(4)符合国家相关调剂政策。
3.专业学位接受调剂的专业包括: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
045115小学教育
045116心理健康教育
(三)调剂程序和时间
1.第一志愿考生:将《教科院2013年第一志愿调剂专业学位复试申请表》(附件四)电子稿在4月8日上午12时前,署名发至:gyb0007@126.com。逾时,不予接受。
第一志愿考生不必在中国研招网走调剂流程,我院将在考生报到前通过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2.第二志愿考生:4月8日前,务必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提出申请,我院确认后在该调剂系统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4月8日上午12时前)在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否则无效。
(四)调剂复试要求
1.考生事先了解我校有关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及其说明,查阅我院专业学位复试科目。调剂考生,参加所调剂专业各项复试。
2.收到复试通知后,按照学校《2013年硕士复试工作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来我校报到和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或取消复试资格。
(五)调剂录取原则
采用差额复试,按照学校规定的录取原则,依总成绩排名,录满为止。
三、其他说明
1.考生在研究生学院报到、资格审查后,及时携相关证明材料到我院报到登记,了解复试具体安排。否则,后果自负。我院报到安排如下:
时间: 4月12日10:00-17:00
地点:赭山校区(市中心)田家炳教育书院后楼二楼
联系方式:教科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0553—3937007
2.教科院复试具体安排将在考生报到时发布。
3.保持联系,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一:第一志愿复试名单
附件二:学校关于《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
附件三:《教科院2013年第一志愿调剂专业学位复试申请表》
附件四:教科院2013年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范围
教育科学学院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