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统筹管理,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疫情防控工作有关工作。
(三)学校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预案,快速妥善处置复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四)各招生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分管副院长、各学位点负责人等组成的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五)各招生学院纪委负责对面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二、复试
(一)复试方式
采用中国移动网络复试平台为主平台,实行远程网络复试。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或钉钉,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
(二)复试比例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各学科专业的差额比例由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在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比例不得低于120%。
(三)复试标准
1.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有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的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必须一致。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一志愿考生,学校根据上级分配的招生计划以考生成绩与相应专业一区国家线(总分)的偏差度进行排序,择优等额遴选进入复试的人员。
3.学校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四)复试时间
1.一志愿批次复试。原则上于3月31日前完成。
2.调剂批次复试。国家调剂系统开通(预计3月底左右)后开展,原则上于4月中旬左右完成。
3.各招生学院应根据场地、人员、复试工作量等因素以及当前马鞍山市、安徽工业大学疫情防控要求,分专业、分时、分批、有序做好具体安排,提前将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在学院官网公布并及时通知到每个考生。
(五)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应在复试前完成,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学院负责。考生须通过远程网络复试平台向所报考的招生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按不同报考学历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生(含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表;
(2)往届生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成绩证明;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认证书》);
3.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应届生可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要求盖章,往届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4.思想政治审查表;
5.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同等学力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除外)还须提供2篇在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文章;
8.获奖证书或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
9.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盖章)或者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安徽工业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10.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
(六)复试内容
各招生学院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外语听说能力;(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养;(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由校医院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在复试中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由各招生学院自行安排。
(七)成绩的使用
1.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其政策性加分计入初试成绩总分。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学校各专业统一实行百分制。各招生学院应提前向考生公布复试考查各项的权重。
3.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复试成绩全校统一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4.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调剂
(一)调剂原则
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或复试后拟录取考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
(二)考生调剂的基本要求
1.符合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之规定;
2.符合我校相关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要求。
(三)调剂程序
1.各招生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校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 调剂系统开通后,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认真填写、提交调剂申请。学校将向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有效,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四、录取
(一)考生的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100)×60%+复试成绩×40%
(二)录取顺序
1.各学科(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先从复试合格的第一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对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全部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数的专业,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2.若考生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情况且须择优遴选时,按照初试成绩排序;若初试成绩亦相同,则按照初试各科专业课程成绩总分排序。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报考资格不符合者、未通过或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拟录取;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经复试合格确定的拟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还须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五、信息公开
学校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各招生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各批次复试名单、调剂办法等信息,在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动态”专栏和各招生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研究生院负责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咨询及监督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555-2311612,电子邮箱agdyzb@163.com
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555-2311499,电子邮箱jwbgs@ahut.edu.cn
七、其他
本办法由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规定执行。各招生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各招生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