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信息学院2013年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原则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部研招办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经过电气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讨论决定,特制定2013年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原则如下:
(1)复试期间及以后,如果发现考生原填写调剂申请表中的信息与核查内容有严重不符,不符合报名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心理、态度不端正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以及确实存在其它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2)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总成绩中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将按照以下公式比例进行计算。具体的最终的拟录取计算成绩由以下公式进行计算,其中的复试专业课成绩,复试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都按照百分制计算。
(3)录取的原则:1、凡属于第一条的考生,将首先被筛除,且不作为排序对象。2、分不同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的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3、由于名额限制,不拟录取的考生将根据其初试,复试成绩及其它相关学习情况进行替补排序。4、调剂生录取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电气信息学院
2013-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