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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化学与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原则

安徽工业大学 /2014-03-30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研招办统一要求和布置,经过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讨论决定,制定2013年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及确实存在其它舞弊行为的考生,复试成绩记为零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记为零分。

3、复试成绩由专业课考试、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阅读、翻译)、综合面试成绩3部分组成,复试总成绩按照加权计算,总分仍为100分,权重系数为3:3:4。适用于化学工艺、工业催化、化学工程(专业学位)、应用化学和分析化学各专业。

4、最终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加权得到,采用权重系数为5:5。

二、其它事项

1第一批参加复试考生包括化学工艺、工业催化、化学工程(专业学位)、应用化学和分析化学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

2未尽事宜详见学校研究生学院细则、安排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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