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须知
一、毕业生在接到录取学校调档函后,应及时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有关手续,以免耽误调档时间,影响研究生录取。
二、考取研究生调档需持“调档函”及其复印件(注明专业班级,联系方式)和空白协议书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后,再去档案室调档。如需政审,请辅导员老师出具政审意见函,学院党总支盖章。需要学校出具意见的,请到学生工作部办理盖章手续。
三、已签单位的毕业生调档需持“调档函”、复印件以及原签约单位同意解约的函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四、因大学期间档案要到毕业时整理形成,现在可调档案均为高中期间档案,待毕业时由学校补寄大学期间档案。
五、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同样按上述程序办理。
安工大研究生学院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09 年 4 月 8 日